我國(電力法》規則:“電力消費與電網運轉應當遵照平安、牢靠、優質、經濟的準繩。電網運轉應連續、穩定,保證供電牢靠性?!庇忠巹t:“國度對電力供給和運用,實行平安用電、方案用電的管理準繩?!币蚨?,建筑變配電工程的根本央求是:平安、牢靠、優質、經濟、合理。
平安:在電能的供給、分配和運用中.應防止發作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.完成平安供用電。
牢靠:在發電、供電系統正常運轉的狀況下,應連續向用戶供電,不得中綴。由于供電設備檢修、依法限電或用戶違法用電等緣由,需求中綴供電時,應按規則事前通知用戶?!豆╇娡I規則》規則:“供電設備方案檢修時,對35 kV及其以上電壓的用戶的停電次數,每年不應超越1次;對10 kV供電的用戶,每年不應超越3次?!?/p>
優質:應滿足用戶對電能質城的央求。電能質Z包括電壓質量和頻率質量,均應契合現行規范和《供電停業規則》中的有關規則。
經濟:供配電系統的投資要少,運轉費用要低,盡可能地節約電能和有色金屬耗費量。在供電系統設計中,應采用契合現行國度規范的效率高、能耗低、性能先進的電氣產品,不得采用明令淘汰的產品。
合理:在供配電工作中.應合理地處置部分和全局、當前和久遠等關系。既要照顧部分和當前的利益,又要有全局觀念,依照統籌統籌、保證重點、擇優供給的準繩,做好供配電工作。